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685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发包人、承包人或者分包人违反本办法有关条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交通运输部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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