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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2020年度收费、监控、通讯系统维护询比采购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814  更新日期:2020-7-22 10:55:38】

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2020年度收费、监控、通讯系统维护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2020年度收费、监控、通讯系统维护(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批准,采购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作内容:邢衡高速公路衡水段路线全长72.216公里,其中主线段路线长55.252km,衡水南绕城段路线长16.964km。全线设冀州南、大麻森、衡水西、冀州西共4处匝道收费站及1个监控通信分中心。本采购项目为2020年度收费、监控、通讯系统定期维护和日常维修工作。

2.2 工期要求:计划2020年8月开工,维护周期为12个月。

2.3 工作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有:机电设备安装或安防系统施工维修的内容。

    3.2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高速公路收费或监控系统施工业绩或1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维护业绩。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采购申请。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供应商报名采购。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7月29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3楼315会议室(河北省衡水市北环西路1689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邢衡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北环西路1689号

联 系 人:贺钰惠

电    话:0318-6980229

传    真:0318-6980229

 

采购代理: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附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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