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邢汾高速公路2020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比选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927  更新日期:2020-9-6 17:09:22】

邢汾高速公路2020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邢汾高速公路2020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邢汾高速公路2020年公路技术状况评定。

2.2 项目概况:邢汾高速公路2020年公路技术状况调查评定,包括K408+548-K494+941段内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桥隧构造物定期检测;对隧道进行检查和安全评估;对全线特大、大、中桥的基准点和永久观测点进行测量,对损坏的基准点和观测点进行补设,并提供数据和报告。

2.3检测服务期: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9月;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12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均相关申请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5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购买比选文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留原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4日14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3楼303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羊范镇王村西

联系人:王凯旋

电  话:0319-2950717

传  真:0319-2958000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比选单位盖章)

   

 

注: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检测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近1年中(2019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检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检测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2015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选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上一篇:邢汾高速公路2020年日常养护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下一篇:邢汾高速公路洺水1号大桥伸缩缝应急更换施工比选公告
版权所有: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广安大街世纪方舟B座1705室
冀ICP备2020029079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