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及防排水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及防排水完善工程方案的批复》(冀高运[202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张承高速张家口段路基多采用半填半挖、高填方等形式,随着通车时间的增长,由于路基的不均匀沉降,部分路段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路基沉陷和桥头跳车,并在汛期时,路面超车道易积水,为了保障行车的安全性,需对路基路面病害的处治。 对k522+433~k598+133路段内59处路基沉陷病害及10处桥头跳车病害采用纵断调坡顺接的方案,共计治理约94480平方米,治理完成后完善相应附属设施。 对张家口方向k548+500~k548+620等2段采取生石灰改性水泥土桩对路基进行加固处理;对张家口方向k581+930~k581+980等5段路面出现严重纵缝的路段,采取钢花管注浆对路基进行加固处理,共计治理约8131平方米。 (2)防排水完善工程 张承高速张家口段部分路段边坡受雨水冲刷出现边坡滑塌、冲毁等病害,影响边坡稳定性,对沿线防排水设施进行完善。由于桦皮岭隧道附近的气候原因,风吹雪现象较为频繁,部分路段路面冬季积雪较深,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对路面积雪病害进行治理。 对张家口方向k556+915~k556+964段拆除鼓胀路段防护充分利用现状片石,采用护面墙对边坡进行防护,共计治理长度为49米。 对南窝铺大桥张家口桥台桥下恢复下急流槽,将水排至现状土质边沟。 对承德方向k612+740~k612+716等3段三级边坡采用锚杆框架梁防护,共计治理长度158米。 对张家口方向k625+340~k625+140等5段路面积雪段落设置防雪栅栏,共计治理长度为790米。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为: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工程和防排水完善工程。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路基路面病害治理及防排水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分为1个标段。 2.3设计周期及设计后续工作内容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工作完成招标所需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的编制、清单计量规则、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后续服务周期: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本项目交工验收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3月8日17时,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http://zcz.hbgs.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联系人:李雪峰 电 话:0313-5899881 传 真:0313-5893655 招标代理: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系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3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设计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6年3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 20分 业 绩: 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9.1 评标 结果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5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对招标项目的理 (5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1-4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1-5分。 总体设计思路 (5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1-4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1-5分。 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1-8分; 项目施工图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10分。 交通组织设计方案 5分 基本满足行车通畅性与安全性要求,得3分; 满足行车通畅性与安全性要求,较完善,得3.1-4分; 满足行车通畅性与安全性要求,科学、完善、可行,得4.1-5分。 施工图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1-8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1-10分。 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5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1-4分; 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1-5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1-4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1-5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近5年内(2016年3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近5年内(2016年3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