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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机电系统日常养护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789  更新日期:2021-3-10 16:45:22】

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机电系统日常养护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机电系统日常养护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批准,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项目概况:为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机电系统日常养护项目,本项目机电系统主要包括:保阜高速公路的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和隧道机电系统(含供配电高、低压侧)的周期性常规维护、保养与检测。

2.2合同工期:12个月。

2.3工程地点:保阜高速公路沿线

2.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为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机电系统日常养护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比选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比选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6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3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8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网址

本公告将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和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共同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西路6690号B座

电  话:0312-6789952

传  真:0312-6789961

联系人:张广峰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3年(2018年3月1日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额8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日常养护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额8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日常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注: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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