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1年度专项工程及日常养护项目造价咨询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1年度专项工程及日常养护项目造价咨询采购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造价咨询服务期:自签订合同日开始至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1年度专项工程及日常养护项目造价咨询,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均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采购人只接受1名供应商的报名。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3月4日至2021年3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购买采购文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留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1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网站(http://zcz.hbgs.com.cn/)”。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邮 编:075000 联系人:李雪峰 电 话:0313-5899881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邮 编:050080 联系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