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视频联网监测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视频联网监测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93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项目概况:(一)在路段分中心增设 200 路视频上云网关、防火墙和流媒体服务器各2套,千兆以大网交换机、8口路由器、上云网关工作站和网络安全工作站各1套。 本路段视频上云网关采用双路输出,一路上传交通运输部、一路上传交投集团。授时功能由收费系统北斗时钟实现,日志审计功能由防火墙实现。 (二)开通路段监控分中心视频上云网关至部级云平台的200M专用VPN通道。 (三)将唐县停车区两侧广场各1套、曲阳服务区两侧广场各1套、阜平西停车区两侧广场各1套、阜平服务区两侧广场各2套,共计10套广场摄像机更换为高清摄像机及相关图像传输、供配电设施。 2.2合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工程地点:保阜高速公路沿线。 2.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为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视频联网监测工程准备期、施工期、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比选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比选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6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6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网址 本公告将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和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共同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西路6690号B座 电 话:0312-6789952 传 真:0312-6789961 联系人:张广峰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