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大南沟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811  更新日期:2021-6-9 9:00:00】

1.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大南沟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收费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21〕173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沿线。

2.2项目规模:对隧道内全部照明灯具进行更换,其中50W LED 灯具246套、120W LED灯具300套;更换供电分支电缆,其中阻燃电缆3100米,耐火电缆1700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采购范围: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大南沟隧道照明灯具更换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试运行期、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采购对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按报名的先后顺序采购人只接受1名供应商的报名。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3.6与本项目对应监理标段的中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申请。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申请者,请于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6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6月21日9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网站” (http://zcz.hbgs.com.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联 系 人:王学东

电    话:0313-5899882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3:评审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资质

等级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

财务要求

   

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0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50万元。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供应商过去1年(2020年6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询比采购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供应商盖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响应申请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其相关响应申请均无效。


 

附件3:评审办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形式。

评审委员会对第一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3名供应商进入第二个信封评审。若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则比较第一信封详细评审中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得分高的优先;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的,再依次比较主要人员得分和业绩得分,得分高的优先。未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商务和技术得分未进入前3名的供应商,其第二信封不予开封。

当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时,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响应申请;未否决全部响应申请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当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评审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响应申请;未否决全部响应申请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委员会按第二信封经评审的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1-3名候选成交供应商。评审价相等时,则比较供应商所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试运行期、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项目经理;

b.响应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c.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供应商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响应保证金:

a.响应保证金金额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且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响应有效期;

b.若响应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c.若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3)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供应商未以联合体形式申请。

(7)供应商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中未出现有关响应报价的内容。

(10)响应文件载明的询比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11)响应文件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a.供应商应接受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响应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响应函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响应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询比采购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响应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供应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3)响应报价未超过询比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响应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供应商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

(6)供应商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响应报价和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供应商的资质等级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3)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4)供应商的信誉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6)供应商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50分

主 要 人  员:30分

业        绩:20分

   

2.2.2

   

评分标准

   

详见评分标准表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价计算公式:评审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本款修改为:

3.1初步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申请。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供应商数量

   

按照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3.6.1

   

响应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所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不查询,一级注册建造师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核查的结果一致,并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的信息无法证实供应商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或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中体现供应商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的内容与网站的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该证书不予认定。

供应商应保证所附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证书或业绩弄虚作假。

(4)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申请。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若供应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审委员会应否决其响应申请。

供应商应保证所附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

   

3.9.1

   

评审

结果

   

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1.评审办法”的规定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及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2.2.2(1)

   

施工

组织设计(50分)

   

系统方案的构成、功能和特点

   

10分

   

不合理或缺项得0-6.0分,一般得6.0-8.0分,科学合理得8.0-10分

   

设备选型、品牌、型号、功能和关键技术指标

   

40分

   

所投设备满足询比采购文件技术规范中所列设备的关键指标要求得24分;

   

所投设备可靠性3.6-6

   

所投设备合理性3-5

   

所投设备技术先进性3-5

   

2.2.2(2)

   

主要人员

(30分)

   

主要人员

   

30分

   

满足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18分;

项目经理: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担任过1项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加12分,本项最高加12分。

   

2.2.2(3)

   

业绩

(20分)

   

单位业绩

   

20分

   

满足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8分,本项最高加8分。

   

上一篇: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至崇礼段收费站UPS电源和升降压设备更换工程施...
下一篇:张承高速公路张家口段收费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版权所有: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广安大街世纪方舟B座1705室
冀ICP备2020029079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2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