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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1年日常养护全线定期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806  更新日期:2021-8-19 9:00:00】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1年日常养护全线定期检测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1年日常养护全线定期检测服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询比采购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2021年日常养护全线定期检测服务。

2.2 项目概况:针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管辖的张承高速公路全线(包括东滩互通)路基、路面、沿线设施、隧道、桥梁、涵洞定期检查服务的需要,由成交单位完成张承高速公路公路、隧道、桥梁、涵洞等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检查,提供必要的维修加固分析对策,减少桥涵、隧道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服务。检查数量为(桥梁以单线计,隧道以单洞计)164.122公里路面(包括路基、沿线设施),全线14座隧道(24719米),特大桥梁2座、大桥118(座)、中桥114(座)、小桥193(座)、天桥12(座)、涵洞186(道)。

2.3检测服务期:2021年9月至10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申请。

3.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申请。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请于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0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到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留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7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网站”(http://zcz.hbgs.com.cn/)。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张承张家口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东山产业园区腾飞路7号

邮  编:075000

联系人:李雪峰

电  话:0313-5899881

传  真:0313-589365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邮  编:050080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检测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供应商在近1年中(2020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检测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检测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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