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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汾高速公路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665  更新日期:2021-8-25 9:25:07】

邢汾高速公路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初步设计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交通【2009】16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2009-0115)。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邢汾高速公路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邢汾高速公路邢台至冀晋界段是河北省高速公路布局规划“五纵六横七条线”中“横五”的组成部分,全长86.39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起点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邢台南互通南侧1.5km处,设置复合式互通与邢临高速及京港澳高速公路连接;路线向西途经邢台市高开区、沙河市、桥西区和邢台县,现根据邢台市行政区域变更政策要求,目前我分公司高速公路途径邢台市高开区、沙河市、信都区,终点位于冀晋省界,与山西段汾邢高速公路相接。

本项目批复建设用地10261亩(包含连接线),涉及邢台市沙河市、高开区、信都区,共13个乡镇、办事处,约81个村(单位)。其中经营性用地19.17亩,涉及邢台西、龙泉寺及清家沟服务区经营性用地22宗(包括6个加油站、4个汽修间,6个超市,6个餐厅)。未发证3段,分别为沙河市、高开区、信都区,办证面积约为9008亩(不含连接线及经营性用地)。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邢汾高速公路建设用地(不含连接线用地及经营性用地)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服务、测绘、勘界、宗地图编制、地籍调查、土地证办理及相关服务。

2.2.2计划服务期限:3个月。

2.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邢汾高速公路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服务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招标人只接受一名投标人的投标。按照投标人电子签到时间顺序确定排名第1 名的关联投标人参加投标,其余关联投标人不再解密其投标文件,并视为其投标无效。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8年8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2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1年8月30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1年9月16日9时30分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举行现场开标会。

5.3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邢汾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羊范镇王村西

联系人:刘畔

电    话:0319-2950726

传    真:0319-2958000

 

招标代理: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系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具备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不动产测绘)。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6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勘测定界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8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勘测定界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勘测定界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测绘相关专业)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确定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活动有序进行。

二、投标人参加评审程序资格的确定

(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后续的抽取和评审程序: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

2、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

3、存在关联关系,且关联企业之间按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先后顺序排序确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二)除存在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外,其他投标人均参加后续的抽取和评审程序。

三、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四、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和所需参数

(一)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使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将编号为1~3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2;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3。

(二)根据随机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用抽取器具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所需的参数K。

1、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1,则需要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

K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将编号为1~5的代码球放入抽取器具,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1个代码球,1号球代表K值为0.980; 2号球代表K值为0.985;3号球代表K值为0.990;4号球代表K值为0.995;5号球代表K值为1.000。

2、如果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2和方法3,则不需要抽取系数。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监督人员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服务期;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

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b.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

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

c.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实施方案:45分

主要人员:  20分

业    绩:  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照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本次招标共设置以下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作为本次评标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方法1(平均值随机系数法):评标价的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P。

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随机调节系数,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

2.方法2(平均值法):评标价的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3.方法3:评标价中位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中位数:把所有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参与计算的评标价为2个时,取二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中位数;参与计算的评标价为1个时,其直接作为中位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上述全部截图的真实性,如发现核查结果不一致则视为相关截图弄虚作假。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同时报相应政府网站管理部门。

   

3.9.3

   

评标

结果

   

3.8.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实施方案

   

45分

   

项目概况及对项目的理解

   

5分

   

科学合理 4.1-5分

   

较为科学合理,得3.1-4分

   

一般,得3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1-10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6.1-8分

   

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6分

   

安全措施

   

10分

   

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1-10分

   

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6.1-8分

   

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6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

   

10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1-10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6.1-8分

   

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一般,可操作性差,得6分

   

后期服务方案和技术支持体系

   

10分

   

方案合理,内容详细,体系完善,可行性强,得8.1-10分

   

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体系合理,可行性较好,得6.1-8分

   

方案一般,内容欠详细,体系欠合理,可行性较差,得6分

   

2.2.4(2)

   

主要人员

   

20分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加8分,最多加8分。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1;E2=0.05;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其他因素

   

25分

   

业绩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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