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智慧高速系统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智慧高速系统设备采购一标段二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北科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新机场至德州高速公路京冀界至津石高速沿线、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沿线。 2.2交货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约定)。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预采购,如采购人未实施本项目,则本次采购等相关文件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智慧高速系统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检验、保管、培训、提供技术支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制造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代理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产品制造商就投标设备出具的“针对于本项目的授权书”,且该制造商满足前述关于“制造商”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代理商需持制造商开具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都将被否决。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同一标段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9 月 18 日至2021年 9 月 2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到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时 30 分至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科力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C座504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 :李硕 联系人:刘喜刚
电话:18633200856 电话:0311-88660139
8.附件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盖单位章)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