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污水处理设备维修整改工程施工(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污水处理设备维修整改工程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比选人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因第一次通过评审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保阜高速公路。 2.2建设规模:全线共有污水处理设备19套(保定西收费站、顺平南收费站、唐县收费站、曲阳收费站、平阳收费站、阜平东收费站、阜平西收费站、东下关收费站、主线收费站9个站区每个站区1套,共9套;保定服务区、唐县停车区、曲阳服务区、阜平服务区、阜平西停车区每处2套污水处理设备,共10套),自通车运营以来,一直未使用,导致污水处理部分设备损坏,污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需对部分设备进行维修更换。 2.3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比选范围:本次比选为保阜高速公路2021年污水处理设备维修整改工程施工施工(二次),共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6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10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4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下列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新版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原件); (2)资质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上述要求复印件的资料均为彩色复印件 (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19日10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保定市北二环西路6690号B座)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网址 本公告将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西路6690号B座 电 话:0312-6797056 传 真:0312-6789961 联系人:张广峰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营业执照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3年(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近3年(2018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负责人)。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注: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