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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高速公路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段2022年日常养护项目比选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1118  更新日期:2021-12-8 8:49:49】

京新高速公路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段2022年日常养护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新高速公路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段2022年日常养护项目已由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养护经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京新高速公路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段沿线。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京新高速公路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段沿线范围内2022年路基、路面、涵、桥、隧道、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日常养护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1)路段范围内的高速公路路基、路面、边坡、边沟、桥梁、涵洞及通道、交叉工程和沿线设施等进行日常养护巡查、垃圾清扫保洁、边沟等排水设施的疏通清理、配合做好防汛、除雪等紧急任务等。

(2)对运营期间损坏的护栏板、立柱、防眩板等进行更换维修等。

(3)对上述路段范围内绿化工程进行养护,绿化养护工作内容包括树坑修整、浇水、施肥、修剪、打药、除草、清理死株、冬季涂白、卫生保洁、补植、清理枯叶、绿地内浇水设施的维护维修、防火等。

2.3计划工期:12个月,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4比选范围:京新高速公路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段2022年日常养护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3.6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至2021年12月1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授权委托书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网址

本公告将在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hebrsz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张家口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17号楼

联系人:李伟华

电  话:0313-5631116

传  真:0313-5631110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营业执照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省外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近5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1 、公路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


 

附件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注: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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