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津高速公路2022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 沥青混凝土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保津高速公路2022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采购人为河北交投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河北交投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保津高速公路2022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 1.2 采购人:河北交投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保津高速公路2022年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所需沥青混凝土,其中ARHM-13胶粉改性沥青混凝土(不含胶粉改性沥青)约14977吨;ARHM-16胶粉改性沥青混凝土(不含胶粉改性沥青)约697吨。 2.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为具有所投项目相应货物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不少于15000吨的沥青混凝土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1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供货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28468329@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14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会议室。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供应商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给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收件人:董立姗 电 话:13673112521。 5.3逾期送达的、逾期寄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交投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交投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A座21楼 联 系 人:曹爱军、刘思露 电 话:18603399771、1573229671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13673112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