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外部数据交换监管系统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外部数据交换监管系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外部数据交换监管系统 1.2采购人:河北睿通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建设一套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外部数据交换监管系统,打通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与各协作单位的数据共享交换通道。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河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外部数据交换监管系统,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7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系统开发或数据应用开发项目的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含分公司)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供应商过去1年(2021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类似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类似合同被解除,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 10 月 31 日09:00时至2022年 11 月 2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睿通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孙华月 电 话:0311-66629769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 邮 箱:hbrsz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