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阜高速公路2022年高压供配电设备检测及隐患排查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保阜高速公路2022年高压供配电设备检测及隐患排查项目已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批准,保阜高速公路2022年高压供配电设备检测及隐患排查项目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因第一次询比采购通过评审家数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询比采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单信封形式。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保阜高速公路2022年高压供配电设备检测及隐患排查项目(二次)询比采购。 1.2 采购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保阜高速公路2022年高压供配电设备检测及隐患排查项目(二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保阜高速公路2022年高压供配电设备检测及隐患排查项目。主要包括对保阜高速公路沿线高压电气设备清扫和预防性试验和对各站区、隧道高压线路检测等,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具体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2.3 服务地点:保阜高速公路沿线。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装(修、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7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3项类似高压供配电电气试验类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合同被解除。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中级职称(电气专业)具有电气试验操作证、高压电工证书。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928468329@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4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执行当地防疫防控要求,递交完毕后迅速离开会场,供应商不再参加现场开启活动。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保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北二环西路6690号B座 联 系 人:徐玮龙 电 话:0312- 5570088 传 真:0312- 5570088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8660139、13673112521 传 真:0311-88660139
9.附件 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