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2022年西竖镇东柏畅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城县2022年西竖镇东柏畅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已由临城县人民政府以《关于临城县2022年西竖镇东柏畅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立项的批复》(临政函字〔2022〕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交投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河北交投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临城县西竖镇东柏畅村等 2.1.2 本项目位于临城县,位于临城县城西南约 7.5km 处,权属为西竖镇东柏畅村 1 个镇 1 个行政村集体土地,总规模69.8271公顷(1047.4065 亩),规划后预计可新增耕地 56.4518 公顷(846.777亩),新增耕地率 80.85%。项目区共 2 个区域,涉及临城县西竖镇东柏畅村1个乡镇1个行政村的集体土地,面积69.8271公顷。 2.1.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临城县2022年西竖镇东柏畅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交)工、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项目范围 一标段: 平整单元1-20 二标段:平整单元21-30、47-48 三标段:平整单元31-46 四标段:平整单元49-5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土地整治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土地整治合同被解除。 3.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建筑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9年12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手机号码及邮箱)、购买者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28468329@qq.com),并致电公告联系人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30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可采取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给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收件人:董立姗,电 话:13673112521。 5.3逾期送达的、逾期寄达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河北交投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交投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A座21楼 联系人:高参、刘思露 电 话:15931068390、0311-80982283 招标代理: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邮政编码:050000 联 系 人:刘喜刚、董立姗 电 话:0311-88660139、13673112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