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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运输量数据报送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作者:admin  来源:河北儒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点击数:902  更新日期:2023-3-7 8:37:37】

省级运输量数据报送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省级运输量数据报送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省级运输量数据报送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实现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的自动报送要求,结合省内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现状,提升数据安全管控能力。本项目拟建设省级运输量数据报送平台系统,具备与上级系统数据对接功能,确保数据高效、安全和可靠交互,同时在确保数据安全、合规基础上,做好数据资源管理,构建数据安全管理机制。本项目涉及内容包含软件系统开发、系统的联调测试及实施工作。其中高速公路运输量监测数据报送内容包括高速公路收费车流明细表、入口通行数据表、门架通行数据表、出口通行数据表及相应基础信息数据等,需在规定时间内成系统建设及上线运行。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  数据采集

1. 数据获取

从数据中台获取入口交易流水、出口交易流水、门架计费流水、门架车牌识别流水、收费站车牌识别流水。

从拆分系统获取收费站基础信息、收费单元基础信息、收费门架基础信息等基础参数。

2. 数据校验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数据校验。

3. 数据存储

保证数据正常采集、传输,根据数据库性能,适当调整数据保存时长。

(2)  数据分类管理

1. 搭建数据分类管理框架。

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运营管理需求,搭建数据基础分类管理框架。例如将数据分为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元数据。

2. 业务规则配置

数据共享业务规则配置。例如采用“路段所属业主方”判断是否可将相应数据推送路段业主。

(3)  数据传输

数据整理服务包括数据打包、生成控制文件、数据发送、版本控制、积压数据处理、定时任务管理。

(4)  传输监控

1. 实时传输监控

实时监控采集、发送链路是否正常,生成监控日志。

2. 完整性监控

每日生成数据对账文件,推送至FTP服务器,接收方用于核对数据一致性、完整性。

(5)  运营管理

1. 传输报表统计

按照不同统计维度,对发送的文件数进行统计。例如,按文件类型统计、发送日期维度统计已发送数据量。

2. 异常处理

对于对账不通过数据,支持重新发送。

3. 系统管理

主要用于对系统操作员的管理,包含功能模块管理、操作员管理、系统密码修改等。

2.2    服务期:本项目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合同约定义务完 成之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建设工作,后续维护期3个月,维护期内,服务人应提供 7×24 小时电话服务;系统出现异常时,在受理后2小时内响应并给出解决方案,3小时内解决问题,如 3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服务人应给出书面说明。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相关系统软件开发项目的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5)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领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询比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采 购 人:河北交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投大厦

联系人:李晓青

电  话:0311-80982266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王宝鑫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9.附件

供应商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供应商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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