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4年员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4年员工班车租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内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4年员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2.1.2服务期限:2024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9日。 2.1.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2024年员工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11月20日17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招标文件列表中所有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8日09时30分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举行现场开标。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青银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东风路115号 联 系 人:崔燕 电 话:0311-8091955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91号世纪方舟B座1705室 联 系 人:杨景 电 话:0311-88660139 传 真:0311-88660139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